發布時間:2021-03-08 09:10:22    發布人:銳勝人力資源     浏覽次數:683次

勞務外包的(de)定義

勞務外包的(de)定義

垣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1-3-8

勞務外包是指發包人将其特定的(de)工程或生産經營項目發包給承包人,由承包人招用勞動者來完成所承包的(de)項目。承包人從發包人處獲得項目及承包費用,賺取利潤并為(wèi)勞動者發放勞動報酬。其與勞務派遣的(de)區别如(rú)下:

勞務外包的(de)定義

1)法律關系不同,這是兩者最主要的(de)區别。勞務派遣中,三方主體之間形成三個法律關系。勞動力的(de)實際使用者是用工單位,雇傭者是勞務派遣單位,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(de)勞動關系;外包用工中三方主體間隻存在兩個法律關系,勞動力的(de)實際使用者和(hé)雇傭者都是承包人,勞動者與承包人之間是勞動關系,這種勞動關系與标準的(de)勞動關系無異。發包人不對勞務承包單位的(de)員工直接管理(lǐ)。

2)适用的(de)法律不同。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訂立的(de)勞務派遣協議适用合同法和(hé)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律規範的(de)調整;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之間訂立的(de)承攬合同适用合同法等相關民事法律規範調整。

3)主體資格不同。勞務派遣單位必須是嚴格依照公司法的(de)有關規定設立,注冊資本不少于五十萬元的(de)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,用工單位是法人或其他組織;承包人和(hé)發包人既可(kě)以是法人、其他組織,也可(kě)以是個人。

4)合同标的(de)不同。勞務派遣協議一(yī)般是按照派遣的(de)時間和(hé)費用标準,根據約定派遣的(de)人數結算費用,其合同标的(de)一(yī)般是“人”;勞務外包一(yī)般按照事先确定的(de)勞務單價根據勞務承包單位完成的(de)工作量結算,其合同标的(de)一(yī)般是“事”。

5)違法的(de)後果不同。勞務派遣中,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(de),勞務派遣單位和(hé)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;勞務發包單位除承擔合同約定的(de)違約責任外,對勞動者不承擔責任。

勞務外包的(de)定義

《中華人民共和(hé)國勞動合同法》

第五十八條

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,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(de)義務。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(de)勞動合同,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(de)事項外,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(de)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、工作崗位等情況。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(nián)以上的(de)固定期限勞動合同,按月支付勞動報酬;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,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(dì)人民政府規定的(de)最低(dī)工資标準,向其按月支付報酬。


勞務外包的(de)定義